0769-89975812 18826236860欢迎来电: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进口项目
电话:0769-89975812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宏远路9号
QQ:2885603912
咨询热线:
18826236860
热门关键词位置:首页 > > 热门关键词
海关
发表时间:2017-02-22     阅读次数:     字体:【

废料禁止进口,国内严查环保,随之而来的就是涨价潮、缺货潮,使得不少废塑料企业生存艰难。货源究竟要何处来?

目前,如果想要继续从事与进口废塑料相关的业务,基本有两个方向,一是申请进口许可证,一是进口再生塑料颗粒。在进口再生塑料颗粒方面,国家并没有明显限制。所以,进口再生颗粒或许成为不少再生塑料加工利用企业生存下去的一种方法。

不过,想要进口再生塑料颗粒的厂家也要注意,进口的再生颗粒也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规范报关手续。海关总署监管司就再生塑料颗粒进口问题明确如下规定:

1、由废塑料加工而成的初级形态的再生塑料颗粒,如果同批次的进口货物颜色一致、颗粒大小和形状一致、包装一致,并满足塑料材料或者产品的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可以不按照固体废物监管

2、监管过程中发现再生塑料颗粒疑似固体废物的,应该照固体废物属性鉴别。

近日,在中山市中山港国际货柜码头,中山海关查验科关员收到一条布控指令,对某企业一票进口“再生颗粒”实施查验。

像“再生颗粒”这类货物,往往有较大的风险,很容易与固体废物相混淆,为保险起见,关员对该票货物先后进行了两次取样,送往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验。经检测,该批货物并非固体废物,可按正常程序放行。

所以在此提醒再生塑料进口企业,进口的再生颗粒需证明货物能够满足塑料材料、产品的相关规范或者产品的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

最好,在通关过程中,准备一份货物说明以备用,可以要求生产商提供货物物理性能等相关检测表,证明货物能够满足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

 
上一篇:泓邑
下一篇:0关税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