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再生塑胶粒被判固废?教你如何快速鉴别免遭罚款顺利通关!--深圳再生塑胶粒进口清关公司
近日,宁波海关所属大榭海关查获一起申报品,名为“聚氯乙烯再生切片”的固体废物,总计1055.2吨。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批来自马来西亚的再生切片是用废塑料加工而成的聚氯乙烯(PVC)再生切片,用于生产汽车脚垫等产品。该批货物包装、颜色都相对正常,但是经过化验,货物中有害物质铅含量不符合环评标准,属于国家禁止进境的固体废物。
再生颗粒是利用废塑料经过有目的的加工生产出来的产品,有稳定、合理的市场需求,其有害成分含量不高于原生材料生产的产品中的有害成分含量。
如果进口商在进口之前明知道其进口的再生颗粒属于固废仍然进口,属于明知故犯,那应该接受处罚。但是目前国家没有明确的标准给予参考,致使进口商无法自行判断所进口的再生颗粒是否属于固废。谁能保证自己的再生颗粒在被随机查验时,100%完全符合三个一致的要求?
混粒,色差,形状不规整,连粒,其他成分可能混入,味道,重金属, 等等。可能出现问题的地方太多了。为什么之前粒子是一般贸易,为什么现在成固废了?我们的货都没有落地,有什么环境问题?
再生颗粒是经过有目的加工后的商品,不是固废,但是如何把再生颗粒与固废区分开来,既能保证再生颗粒的品质,让生产者、流通者、使用者轻松辨别,又便于监管者进行管理和监督,是目前行业面临的最重要的任务。
快速鉴别方法
(一)放射性检验方法
推荐方法:按《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物放射性污染检验规程》(SN/T 0570)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
指标要求:外照射贯穿辐射剂量率不超过进口口岸所在地正常天然辐射本底值+0.25 μGy/h。
(二)异常气味检验方法
推荐方法:感官检验。
指标要求:无强烈刺激性异味。
(三)夹杂物含量检验方法
夹杂物是指在产生、收集、包装和运输过程中混入进口再生塑料颗粒中的其它物质(不包括包装物及在运输过程中需使用的其它物质)。
指标要求:夹杂物含量小于0.5%。
(四)外观性状检验方法
不同性状颗粒是指与样品主色系不一致的再生塑料颗粒;生产过程中没有彻底切断或两个及以上颗粒粘结在一起的再生塑料颗粒;长度大于或等于正常颗粒的4倍;厚度、宽度或直径大于或等于正常颗粒2倍;小于正常颗粒(或规定尺寸)1/4;以及非规整性状的再生塑料颗粒。
(五)聚合物组分种类鉴别方法
推荐方法一:红外光谱法分析
按《再生塑料颗粒聚合物组分快速鉴别方法 便携式红外光谱法》(见附件一)或《红外光谱分析方法通则》(GB/T 6040)规定的方法进行鉴别。
推荐方法二:拉曼光谱法分析
按《再生塑料颗粒聚合物组分快速鉴别方法 便携式拉曼光谱法》(见附件二)或《再生塑料颗粒聚合物组分鉴别方法 激光拉曼光谱法》(见附件三)规定的方法进行鉴别。
注:红外光谱法和拉曼光谱法反应物质的不同方面、不同原理的光谱特性,技术上起到很好的互补作用,增加结论的可靠性。
(六) 有害元素含量测定方法
现场推荐方法:按《再生塑料颗粒有害元素快速鉴别方法 便携式X射线荧光光谱法》(见附件四)规定的方法进行初筛。
实验室推荐方法:按《电子电气产品 六种限用物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的测定》(GB/T 26125)中第6款“X射线荧光光谱法(XRF)筛选”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
指标要求:应符合《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GB/T 26572)的限量规定,进口再生塑料颗粒有害元素限量见表。现场初筛结果不高于表中限量的50%,否则送实验室进一步检测;实验室测定结果不高于表中的限量。
其他办法等。
目前,新的再生塑料的国家标准正在编制,每个品种的形式检验项目多达20种以上,任何一个指标不合格按照目前固废鉴别的方式,会被判定固废,进口的货物一旦被判定为固废,处罚很严重,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巨额罚款,所以企业再进口再生塑料颗粒时候多加留心